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省煤田地质局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煤田地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号),聚焦“六稳”“六保”,着力加强“五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用权公开。2020年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梳理并公开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名称、职责职能等信息,全方位展现局机关权力配置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80条。
二是注重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煤田地质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皖煤地党发〔2020〕34号),构建和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机制,采用座谈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职工意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切实增强各部门的执行力。
三是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实效。围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局“两会”会议精神,以局党委、行政各项重大部署和局2020 年重点工作任务为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5条。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格式,文字解读原则上按照政策背景及依据、制定意义、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解读。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图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解读局“两会”工作报告,有效提高了政策解读的可读性。
四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省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三公经费”、人事信息、招标采购、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和深度。突出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和解读涉及全省煤田地质领域疫情防控相关动态信息和政策举措,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主动公开涉及煤田地质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增强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是提升互动质效。严格落实群众咨询、投诉事项5个工作日内答复的时限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热线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及时查收并分办给职能处室。2020年共受理省长12345热线服务平台反映问题2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在依申请栏目公示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流程图,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二是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从严把握不公开范围,如有不宜公开事项,向申请人告知法律依据,最大限度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三是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协商机制,围绕煤田地质领域突出问题和疑难事项,加强与相关机构协调协作,依法预防和化解相关风险。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专门设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栏目,印发《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关于宣布失效、废止一批局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共废止18项局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二是提升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质量,及时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发文时间、实施日期、文号等信息,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
(四)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做好日常审核和定期维护工作。用好“两微一端”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对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66号)文件精神,参考中央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组织开展安徽省煤田地质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改版升级工作,新版平台已于2020年12月正式上线使用,主要包括政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三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全面性和准确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内容简单和重复的情况,提升年报编制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举办新版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处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部门配备1名政务公开工作专职、兼职人员。
二是强化工作督查和指导。依据省政务公开办每季度测评结果,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督促落实整改。统计局机关各部门每季度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数量并通报,进一步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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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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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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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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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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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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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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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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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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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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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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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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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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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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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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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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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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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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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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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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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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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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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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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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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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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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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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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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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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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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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省政务公开办季度测评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优化主动公开内容,按时完成平台改版升级,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仍有差距:一是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数量较少;三是制度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扎实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更新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丰富解读形式,增加部门解读、专家解读,采用图片、动漫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
(三)加大制度公开力度,遵循“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公开职责,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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