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7)的相关要求,结合省煤田地质局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网站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省煤田地质局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六稳”“六保”,着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认真学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深做实政务公开工作,真实准确地公布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各项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29条,为坚决实现今年全局经济目标任务,坚定不移推动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局政务公开网站在“工作规划”栏目,集中发布《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更好地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二是及时公开财政相关信息。局机关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局机关及各单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三是认真做好招标采购公开,局机关各部门坚持做好项目招标采购、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公开。四是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重点围绕涉及全省煤田地质领域疫情防控相关权威信息,针对相关疫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
2.强化政策解读实效。一是持续加强当前改革的重大形势宣传。积极宣传当前面临的“大变革”形势,深刻解读推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措施,深刻解读局“两会”工作报告,深刻分析五大挑战、四大焦虑、六大机遇,引导职工群众进一步勇担使命,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坚持不懈贯彻局党委“1248”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不懈推进煤田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不断提升制度解读质效。重点阐释围绕局党委行政各项重大部署和局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出台的相关制度,坚持“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解读好相关制度措施。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加大了图片解读力度,减少了简单枯燥的文字陈列方式。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材料的审核把关机制,对解读材料要素不全、内容质量不高的部门,开展督促整改。
3.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一是持续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目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做好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和建设,强化信息发布审核,做好日常审核和定期维护工作,更好地保障了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及时准确有效回复“12345”热线。建立健全政务热线服务工作机制,明确办理职责,规范热线服务工作流程。建立互动回应栏目,集中发布12345热线处理情况。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将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准确把握数据填报要求,提高数据全面性和准确性,并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内容简单和重复的情况,提升年报编制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受理流程等。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优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规范设置公开目录,多人多部门协同办公,及时发布各项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
重点加强业务职能信息、“三公经费”、招考招聘、招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公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全年公开信息229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督导。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工作提示,及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凡公开必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查”。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不断加大整改力度,本年度严格按照第三方测评结果,制定印发4次整改任务分工,持续提升工作水平。三是狠抓任务落实。各责任部门按季度认真总结2021年本部门牵头的重点工作任务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栏目中予以公开,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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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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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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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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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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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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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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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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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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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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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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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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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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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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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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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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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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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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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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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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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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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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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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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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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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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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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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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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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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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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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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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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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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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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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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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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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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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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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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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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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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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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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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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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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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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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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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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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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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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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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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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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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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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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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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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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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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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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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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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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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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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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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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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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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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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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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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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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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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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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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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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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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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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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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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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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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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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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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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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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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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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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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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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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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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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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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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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省政务公开办季度测评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优化主动公开内容,按时完成平台改版升级,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仍有差距:一是制度公开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数量较少;三是主动回应关切力度不够。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扎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制度公开力度,遵循“谁制定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公开职责,逐步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知情权。
二、丰富解读形式,增加部门解读、专家解读,采用图片、动漫等通俗易懂的形式,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和数量。
三、进一步加大主动回应力度,聚焦煤田地质工作领域工作特点,主动公开大众喜闻乐见、真正关切的重点信息,切实提高主动回应关切栏目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财综〔2021〕28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