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信息公开 > 信息浏览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9136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省煤田地质局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号煤田局办公楼217室;联系电话:0551-65846023;传真号码:0551-65846020;邮政编码:230088

一、总体情况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推进煤田地质局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大力实施改革创新的重要之年。省煤田地质局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17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政相关信息。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及时准确公开局机关及各单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规范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二是认真做好招标采购公开,坚持做好项目招标采购、中标、成交情况公开,增强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及时发布地质找矿动态,包括局属地勘单位执行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项目、社会性地质项目情况。四是聚焦地质服务工作,及时发布全局主动服务我省乃至全国防治水工程、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绿色矿山建设、非常规天然气勘查、地灾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情况。五是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及时转载权威部门疫情防控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省煤田地质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制定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2022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具体牵头和责任落实单位,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强内容审核管理,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公开信息31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实施政务公开平台IPV6升级工作,实现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支持IPV4IPV6两种网际协议进行访问。二是完成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保测评、迁移上云、等保备案等工作,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二级标准,保持局政务公开平台安全和稳定。三是举办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局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监督保障。一是做好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工作。安排专人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整改要求,本年度严格按照第三方测评结果,制定并印发4次整改任务分工,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工作提示,及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对照第三方测评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整改,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面向职工群众的意见征集情况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二是围绕改革发展、主责主业等职工群众关注的重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主动回应;三是公开信息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扎实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制度文件的意见征集、公开工作。制定关系全局发展的重要制度文件,要广泛征求意见,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二是及时发布重要规划、制度文件、地质服务等动态信息,主动解疑释惑;三是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与实效性,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